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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8-02 23:54:12 |   作者: 云开官方网站入口

  非常感谢傅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2016年,厦门利用外资取得了良好成绩,我认为外资看好厦门主要是认可政府多年来在改善投资环境,对标国际,采取多重措施,提升城市“软实力”,营造一流国际营商环境所取得的成效。同时厦门在一些领域形成了较完善的产业链,如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电产业、航空维修、节能照明、卫浴洁具、光学仪器、游艇等。针对这些产业和一些具体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和正在酝酿出台一些扶持政策。前不久,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国家“中心城市”规划,厦门也名列其中; 2017年的“金砖会晤”将在厦门举办,将逐步提升厦门的国际知名度,等等这些将会给厦门未来发展带来更大的机遇和空间。

  傅副局长好,请问,2016年厦门外商投资企业的大幅度的增加,是否说明厦门在未来将是一个“赚钱”的城市,外资看好厦门哪些好的方面。

  可以。2014年11月24日,商务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外商投资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81号),鼓励外国投入资金的人在华独资或与中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

  主持人您好,傅建洪副局长您好,我是栢科富翔彩印有限公司,我想了解下境外投资者可否投资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谢谢!

  2015年4月13日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取消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明确:

  首先是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不再审核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免税进口设备清单;

  二是从2015年5月1日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办理企业设立(增资)事项时,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条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条目的外商投资,应当在企业设立(增资)的批复中明确与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有关的信息,包括:适用产业政策条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投资总额;

  三是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对2014年7月22日前批复的企业设立(增资)但未出具《确认书》,以及2014年7月22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批复的企业设立(增资)事项,对于其中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条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条目的,填写《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信息汇总表》,并于2015年7月1日前,将所辖范围内比对汇总完毕的《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信息汇总表》发送至相关直属海关,并抄送商务部(外资司)。

  主持人您好,傅建洪副局长您好,我是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有限公司,我想了解一下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有关政策,谢谢。

  为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快速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有关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

  主持人您好,傅建洪副局长您好,我是倍视公司,我想请您介绍下外商投资是否有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谢谢!

  2015年5月5日,福建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商务外资〔2015〕25号),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放宽商业保理业的外资准入,稳步推进外商投资商业保理试点:一是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和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二是允许外商合资或控股设立商业保理企业。

  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企业投资者应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2、企业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3、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4、企业应当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5、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6、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规定。自贸试验区外,目前只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主持人您好,傅建洪副局长您好,我是欣贺股份有限公司,我想了解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业的审批条件?谢谢!

  办事指南查询途径有很多:能登录“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的办事指南和下载范本。具体的办理程序分为审批类和备案类两种。

  办理审批类事项: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办理,也可通过“厦门市网上审批服务中心(网址:)”进行网上申报,再到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办理备案类事项:投入资金的人在取得企业名预核准后→(在营业执照签发前、后30日内)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在线填报和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机构对备案信息和相关材料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完成备案后,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领取备案回执。

  主持人您好,傅副局长您好!我是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我想请您介绍下外资企业审批及备案的办理方式,谢谢!

  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改革取消的仅是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企业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改由投资者(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并在合营(合作)合同及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投资者(股东、发起人)仍需按照合营(合作)合同、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出资期限按期到资。

  主持人好!傅建洪副局长好!我是林德叉车公司,我想咨询的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否不需要实际到资?

  三是培训到位,实现下放良好衔接。为实现下放业务的无缝衔接,我局于下放前为各区商务审批部门组织了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各备案机构认真细致做好备案范围的甄别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外资企业备案下放工作“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安排专人答复各区及企业的电话咨询,随时提供指导服务。

  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市商务局进驻窗口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市级青年文明号”以及2015年、2016年“红旗窗口”等荣誉称号。

  二是缩短时限,备案登记提速增效。为了让外资企业真正“就近办,”,我局自我加压,主动将备案期限由法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的提速增效。

  一是下放权限,属地管理方便企业。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实行属地管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外商投资管理权限的通知》,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外资企业的备案权限由市商务局下放至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此权限下放后,区级备案的外资企业,只须到属地辖区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备案回执,大大方便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位于岛外的外资企业办理备案手续。

  三是通过改革创新,推动投资便利化。近年来,我局不断探索推动投资便利化的改革创新措施。包括:探索实行“审批清单+简化审批”、“同步受理+并联审批”及“多证联办”等外商投资审批管理领域的审改创新;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推动外资建设项目的核准及备案融入市“多规合一”业务流程;申请增设自贸试验区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及“外商投资”备案机关,方便区内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等等。

  其次是快速推进“放管服”改革。“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方面实施普遍备案制与负面清单下的审批制;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了一批无谓证明和申报材料。“管”的质量逐步提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全方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服”的实效逐渐增强,全面实施网上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服务时限,提高“马上就办”的比例,即时办结率达到85.3%。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其中网上终审的比重达70%,“自动进口许可证”事项已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

  首先是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原贸发局、投促局)作为首批进驻中心的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 已实现“应进必进”,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给予进驻人员充分授权,做到受理、审查、审批、制证、盖章、发证等全部环节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杜绝了体外循环,极大地方便了企业。

  自挂牌以来,自贸试验区利用外资成效显著。2016年自贸片区新设外资企业862家,占全市新设外资企业总数的67.45%,合同利用外资65.64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86.73%,实际利用外资4.9亿美元,占全市22.1%。所属世界500强荷兰邦吉集团的邦吉(福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南燕都实业、富邦证股权投资、雄狮国际旅行社等优质企业纷纷落户自贸片区。

  2016年7月,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细则》等18部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4份国务院文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4份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进一步放宽部分行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外资准入限制。

  首先,我介绍一下自贸试验区内外商投资相关规定。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负面清单”)。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该模式已于2015年5月8日起在自贸试验区内正式实施。

  去年10月8日,国家发布施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16年第3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6年第22号公告,凡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且备案管理属于告知性备案,不作为企业办理工商、外汇登记等其他手续的前置条件。这标志着自改革开放以来已运行30多年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正式由“逐案审批”过渡为“普遍备案制与负面清单下的审批制”,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

  再来谈谈外资准入政策。对于外商投资准入领域,国家自1995年首次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至2016年已历经六次修订。该目录规定了外商投资的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及禁止类领域,是外商投资准入适用相关行业规定的政策依据。目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正对《目录》进行第七次修改,有望于近期公布。

  此次《目录》修订的主要特征和变化是:一是继续扩大对外开放领域;二是改革《目录》结构设置;三是对原限制类、禁止类中的部分措施,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目录》修订稿不再列示;四是继续保持鼓励类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首先,我介绍一下外商投资的基本法律框架。国家在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最重要的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三部基本法及其实施细则。除此之外,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经营、终止、清算,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法律和法规体系,有效地保护了国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修改《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由全面审批制改为普遍备案制与负面清单下的审批制。

  三是制造业外商投资新设企业持续增长,项目驱动态势转好。全年制造业新设外资企业66家,实际利用外资9.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40.8%,可见制造业仍然是我市利用外资的重要领域。制造业外商投资领域大多分布在在计算机及电子制造业,主要项目有:祥达光学、电气硝子、美图移动科技、美日光罩、麦克奥迪、安固强石墨烯科技、华懋新材料、建霖工业等。

  四是外资并购投资增多,促进我市经济结构的调整。2016年外资以并购方式设立企业61家,同比增长79%,合同利用外资1.17亿美元,增长8.7%。

  五是台商投资大幅度增长。2016全年新批台资企业(含转第三地)740个,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倍,合同利用外资16.15亿美元,同比增长84.73%,实际利用台资4.87亿美元,增长30.81%。

  一是利用外资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占全省份额持续提升。2016年,我市的利用外资规模仍保持全省第一,对全省利用外资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合同利用外资占全省总量48.3%,所占份额比上一年提升19.5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总量27.1%,两项指标均高居全省首位。

  二是服务业利用外资加快发展,行业集聚效应突出。2016年,我市服务业新设外资企业1191家,合同利用外资69.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3.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4.6%、130%和0.2%,在全市新设外资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93.2%、91.4%和59.2%。服务业利用外资行业分布逐步优化,大多分布在在信息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主要项目有:三快在线、美图之家、众擎投资、育哲控股、ABB企业管理等。

  大家好!正如主持人刚才所说,近年来,我市的外商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2016年,全市共批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278家,同比增长76.03%;合同利用外资75.68亿美元,增长81.79%,完成年度计划(22.6亿美元)的334.86%;实际利用外资22.24亿美元,完成年度计划(22.2亿美元)的100.18%,增长6.22%。新常态下,外商投资依然是促进厦门经济上规模、实现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重要增量,是内生性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初步估算,厦门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了约70%的工业产值、60%的经济稳步的增长、50%的进出口、40%的就业和30%的税收。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为促进经济稳步的增长,许多国家纷纷采取一定的措施,通过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投资合作,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加大引资优惠政策力度等方式吸引跨国投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外商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大和投资领域的不断拓宽,吸引外资对我市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已越来越明显。

  为了更好的宣传我市利用外资的成效及政策,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傅建洪先生做客政府网,介绍外资准入的有关政策,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热情参加,踊跃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