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09 10:01:20 | 作者: 印刷耗材
近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同诉讼判定事例,索赔金额高达9100多万元的“百果园”商标之争就此尘埃落定。 在这场诉讼之中,海南一家从事反季瓜菜及热带生果出产、出售的东方祥麟菜果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祥麟公司”)将深圳百果园实业开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果园”)告上法庭,以为对方在其生果包装盒、包装袋、连锁门店等方位运用“百果园”标识或字样的行为涉嫌侵略该公司持有的第1466895号“百果园文字及拼音”(下称原告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其中止侵略权力的行为并索赔9103万元。 泉州中院审理后以为,深圳百果园公司及其授权门店在实体店以及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中通过官方网站、计算机软件、第三方渠道等前言运用“百果园”标识或字样的行为,归于在核定服务项目规模内合法运用“百果园”文字注册商标的行为。鉴于原告与被告所供给的产品及服务构成产业链的前端及后端,所属分工不同,互相未彼此进入对方运营领域,且各安闲各自领域均持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其商标运用的类别不构成相似。 此外,泉州中院着重,被告深圳百果园公司通过多年开展,现已在商业领域构成较大商场规模,而东方祥麟公司并未进入产品零售职业,因而被告不可能具有攀交东方祥麟公司涉案注册商标知名度的片面目的。 据此,泉州中院判定深圳百果园公司及某生果店未侵略东方祥麟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无需承当侵权职责, 1996年11月12日,东方祥麟菜果基地有限公司建立,是海南一家建立较早的瓜果菜出产储运销一体的企业。该公司于2000年成功注册“百果园”商标,注册类别为31类“鲜生果、新鲜蔬菜”等产品,通过多年的开展,现在已经成为海南省著名商标,海南老字号,具有必定知名度。 深圳百果园公司建立于2001年12月,是一家集生果收购、栽培支撑、门店零售等于一体的连锁企业,到现在,已在全国具有超4000家连锁门店,并已通过恳求注册或商标转让等方法取得35类第6807648号“百果园”文字、35类第19720607号“百果园文字及图”以及35类第19517003号“PAGODA”文字等多件商标。 2016年12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确定深圳百果园公司运用在商标注册用产品和服务世界分类第35类替别人推销服务上的“百果园”商标为驰名商标。 一审败诉后,东方祥麟公司不服,持续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高院不久前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定,确定深圳百果园公司的相关行为是对其持有的第6807648号及16061008号“百果园”文字商标的合理运用,且该系列商标的类别与原告商标不同,两者共存于商场不会构成顾客的混杂。 福建高院终究判定深圳百果园公司未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权的侵略,驳回东方祥麟公司的悉数上诉恳求,本案受理费49万多元,由原告东方祥麟公司担负。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运用“百果园”标识的行为是否损害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深圳百果园公司有无超出核定产品(第35类)的规模进行运用,与东方祥麟公司商标构成近似? 依据深圳百果园公司供给的其与果农、生果栽培企业等生果源头企业签定的购销合同,可见深圳百果园公司不是一家栽培生果的农业企业,而是在产品流通领域以供给生果出售、加工及配套服务为主的服务型企业。供给的服务归于为出售产品供给的归纳便当服务行为。归于第35类,替别人推销。 一起,被告通过多年的运营,在商业上已构成较大的商场规模,而原告并未进入产品零售职业,两者所属产品或服务类别不同,共存于商场并不会构成相关顾客的混杂。 据该案法官介绍,被告深圳百果园公司供给的是生果及其他干果等产品零售的便当归纳服务,与其它商场、超市的零售服务并无本质区别,深圳百果园公司及其授权门店在实体店肆中运用其享有的在《分类表》第35类中注册“百果园”商标,实践便是将其享有的注册商标运用于零售服务,归于对该商标合理、合理运用的领域。 从公司建立时刻和商标注册时刻上看,东方祥麟公司都是最早的。假如其时,该公司对自家品牌“百果园”进行全方位注册和防御性维护,那现在的商标胶葛将不会产生! 实际中,其实相似的企业不在少数,缺少知识产权维护意识、为了节约本金,或者是等将来做大了再出册。在品牌创建之初,企业只注册了品牌商标的单一类别,不久后,辛辛苦苦的把品牌做大做强了,成果发现商场上呈现许多不同类别的同名商标。这时再去维权,去申述,耗时耗力,成果往往并不能如愿。 所以,企业在品牌创建之初,必定要提早进行商标布局和防御性维护,更重要的是找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组织,由于,知识产权维护,历来都不是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