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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商标评定事务流程

时间: 2024-05-30 04:21:03 |   作者: 彩色礼品包装带

  您好,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对驳回恳求、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恳求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恳求复审。当事人可自行处理提交驳回复审恳求,也可托付在国家常识产权局商标局存案的商标代理组织处理。当事人自行提交驳回复审恳求能够以纸质方法提交,也能够网上以电子方法提交。以纸质方法提交的,在我国商标网-商标恳求-恳求书式-商标评定书式中下载驳回复审恳求书(主页)和驳回复审恳求书(正文)两个书式,按有关要求制造恳求文件(可参阅我国商标网-商标恳求栏目评定常识短视频相关联的内容提交),可自行至我国商标大楼大厅评定窗口提交处理或许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商标局(评定事务)收 联络(咨询)电话。网上提交的,可登录我国商标网-商标网上恳求栏目按体系提示自行提交恳求。

  提交复审恳求后,经审查契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将向恳求人发放缴费告诉,恳求人收到缴费告诉后,需按缴费告诉要求进行缴费,成功交纳费用的,将依法受理复审恳求。受理后,商标局会针对驳回决议和恳求人恳求复审的现实、理由、恳求及评定时的现实状况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商标局 2024年5月11日)